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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纱北路商业街综合片区开发建设项目监理和设计施工 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康县纱北路商业街综合片区开发建设项目监理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经有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太康县建安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康县纱北路商业街综合片区开发建设项目监理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 ZHTHTK-2021-1129
2.2 建设地点:河南省太康县中心城区。

2.3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商务、酒店及其他配套设施,以高端住宅和特色商业街为核心,集宾馆酒店、办公、大型购物中心、特色商铺等多业种、多业态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现场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5计划工期:EPC总承包工期:1800日历天/标段;监理服务期:施工及保修期间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6质量要求:
监理标段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综合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并满足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无工程质量事故和工程质量缺陷。
2.7标段划分:共划分六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1标段:太康县纱北路商业街综合片区开发建设项目城郊路主片区工程EPC总承包;
第2标段:太康县纱北路商业街综合片区开发建设项目财鑫路主片区工程EPC总承包;
第3标段:太康县纱北路商业街综合片区开发建设项目纱北路主片区工程EPC总承包;
第4标段:太康县纱北路商业街综合片区开发建设项目城郊路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5标段:太康县纱北路商业街综合片区开发建设项目财鑫路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6标段:太康县纱北路商业街综合片区开发建设项目纱北路全过程监理服务;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如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第1-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勘察: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设计: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工程师资格或建筑(或市政)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该项目经理没有正在实施和正在承接的项目,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单位出具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1.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为联合体投标)2017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信誉要求:
(1)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查询内容包含公司基本情况、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1.7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个,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的工作)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方职责。
(3)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监理标段(第4-6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或建筑或相关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017年以来担任过与本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须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或相关证明文件);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正在实施和正在承接的项目,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单位出具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
3.2.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4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2.5 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6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同一投标单位可对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单位不同项目管理机构可中多个标段;同一投标单位相同的项目管理机构在本次招标中只能中一个标段,若两个标段或两个以上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同为一个投标人且项目管理机构中相同,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标段顺序只推荐序号在前的一个标段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9幢25层2502、2503、2504号)。
4.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4售价:50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康县建安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毛庄镇未来路
联系人:郑熙明
电话: 176301477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9幢25层2502、2503、2504号
联系人:王先生
邮箱:zthenan@163.com
电话:0371-63932075   1534658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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